1、设有专门存放液氮的气瓶房;
2、无论在运输、使用或贮存产品时,绝不可将液氮罐放倒,应总保持垂直竖立状态;
自增压液氮罐
3、在从运货车上装、缷容器时,采用手推车、升降架、起重机或平行的装载支架,不可用人工来提起容器;
4、必须使用专用的的减压器。安装减压器时操作者位于出口侧后方,面对面压力表,左手托住减压器调整好角度,与使用阀出口对接好后,右手旋紧螺母,再用扳手再次旋紧;
5、把减压器输出设备口接到外部设备上,,然后打开使用阀和增压阀。如果增压/节气双调节器的设定压力高于使用压力,把减压器设定到要求的输送压力;
6、开启完毕,须用稀肥皂水对接口部位进行检漏,若发现漏气,需继续坚固,直**不漏为止;
7、阀门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罐内有压力的情况下换阀门;
8、使用完毕,关气时先沿逆时针方向松开减压阀,再沿顺时针方向关闭使用阀和增压阀;
9、液氮罐压力表附近装有安全阀,当罐内压力达到警戒值时,安全阀将自动开户缷压,缷压时会发出较大响声,操作者应加以注意。液氮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液氮设备的运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液氮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生产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区液氮设备的运行、维护等管理工作。 3、职责
3.1、动力中心负责对工程部运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负责液氮设备管理文件的制定和编制。
3.2、工程部负责液氮设备的运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编制相关操作控制文件,组织液氮设备运行、维修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和保密教育,并编制“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做好培训教育记录。 4、程序内容
4.1、液氮设备运行体制
4.1.1、动力中心监督工程部液氮设备运行管理的执行情况。 4.1.2、工程部需设置液氮运行管理人员、液氮设备运行人员、日常设备维护、维修人员,人员行政上归工程部领导。
4.2.3、液氮设备运行和维修人员上岗后,首先要对液氮设备的所有设备及场所进行全面的熟悉,并接受安全和保密教育。
4.2.4、工程部液氮设备运行值班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的相关资料及证书复印件应报动力处备案,人员调(变)工作时,事后3天内须报服务中心更改备案人员内容。
4.2.5、动力中心对工程部运行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服务中心《液氮设备考核暂行管理办法》。实行相应奖惩。
4.2.6、为加强液氮设备管理规范,动力中心主管领导每月对液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经常不定时的检查液氮设备的运行及管理情况,并填写检查记录。
4.3、液氮设备运行工作管理规定
4.3.1、工程部应结合厂区液氮设备运行的实际情况和政府的有关规范、规程,制定出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修理的各项具体技术要求。 4.3.2、工程部要根据中心《重点危险源管理办法》编制相适用的“液氮设备重点危险源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4.3.3、岗位责任管理规定:按液氮设备运行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液氮设备管理人员、液氮设备运行人员、日常设备维护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4.3.4、液氮设备及其附属管网的操作管理规定,其内容应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启动与正常操作方法;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法。
4.3.5、每天定时记录和统计液氮设备的运行能耗和氮气用量(电、水、氮气等)。巡回检查管理规定: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发现安全隐患先报工程部主管进行复查,将复查结果报动力中心液氮设备专业主管,确定存在安全隐患后工程部以函件形式报动力中心领导;
4.3.6、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管理规定:规定储气罐、蒸发器等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确保安全阀、压力表要经特检所检定并在有限期内使用。
4.3.7、交接班管理规定: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4.3.8、制定液氮设备运行故障处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故障,确保人员迅速到位,及时抢修并向动力中心主管领导报告,同时要认真填写报告。动力中心应组织全体相关人员认真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通过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
4.3.9、清洁卫生管理规定:应明确液氮设备各站房及机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4.3.10、安全保卫管理规定:非液氮设备运行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对液氮设备房内的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严禁携带易爆物品进入液氮设备房,严禁吸烟,运行期间不得动用明火。液氮设备房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放在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液氮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应做到会检查、会使用。
自增压液氮罐